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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運動團體申請外國人來臺運動培訓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6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1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運國(三)字第1150500026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際事務目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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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三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國(一)字第 106
  0016380B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十七日運動部運法(一)字 1141250006A  號
  令發布涉及運動部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一百
  十四年九月九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運動部及所屬機關承接辦理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二十日運動部運國(三)字第 1150500026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體育團體申請外國人來臺運動培訓要點;新名稱:運動團體
  申請外國人來臺運動培訓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