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10100
10694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二)字第
1020004513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
日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金輔導大專校院及體育高級中
學發展特色運動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經費補助作業要點;新名稱:教育
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輔導大專校院及體育高級中學發展特色運動及改
善運動訓練環境經費補助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十四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30034780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輔導大專校院及體育高級中學發
展特色運動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經費補助作業要點;新名稱:教育部運
動發展基金輔導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發展特色運動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經
費補助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十七日運動部運法(一)字 1141250006A 號
令發布涉及運動部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一百
十四年九月九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運動部及所屬機關承接辦理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二十七日運動部運競(三)字第 1150300167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3~5、9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發展特色運動及
改善運動訓練環境經費補助作業要點;新名稱: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輔
導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發展特色運動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經費補助作業要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