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十三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099001806
1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六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三)字第 102
0004319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
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運動教練照顧作業要點
;新名稱: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運動教練照顧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九月十九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30028040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運動教練照顧作業要點;新
名稱: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運動教練照顧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