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十五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台八十八體委國字第 0
07714 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四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國字第 0990008990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辦理體育人士禮遇處理原則;新名稱:行
政院體育委員會辦理體育人士禮遇處理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十九日教育部臺教授體字第 10200045602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辦理體育人士禮遇處理要點;新名稱:教
育部辦理體育人士禮遇處理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20015647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