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二十六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綜字第 0980021
203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十二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綜字第 1000008637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辦理體育推手獎表揚活動實施要點;新名
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辦理體育推手獎實施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綜字第 10100
10666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十九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綜(二)字第 1
020004640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
日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辦理體育推手獎實施要點;新名稱:教育
部體育署辦理體育推手獎實施要點)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一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全(三)字第 103
0012603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點;並自一百零三年五月一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八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綜(三)字第 104
0013554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附件;並自即日起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十五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綜(三)字第 1
060014794A 號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附件;並自即日起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六月十九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產(三)字第 1
130024688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十七日運動部運法(一)字 1141250006A 號
令發布涉及運動部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一百
十四年九月九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運動部及所屬機關承接辦理
9.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月十三日運動部運產(三)字第 1140450042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體育署辦理體育推手獎實施要點;新名稱:運動部辦
理運動推手獎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