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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全國性運動團體聘用國際級教練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12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5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運競(二)字第1150301018A號 令
法規體系: 競技運動目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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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台九十體委競字第 0
  20739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3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09200
  24459 號函修正全文 13 點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二十九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100000840
  03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八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二)字第 102
  0004487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
  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輔導全國性民間體育活動團體聘用外籍教
  練實施要點;新名稱:教育部體育署輔導全國性民間體育活動團體聘用
  外籍教練實施要點)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30015783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0 點;並自一百零三年二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體育署輔導全國性民間體育活動團體聘用外籍教練實
  施要點;新名稱: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全國性民間體育團體聘用國
  際級教練作業要點)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十七日教育部臺教授體字第 1050024380B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全國性民間體育團體聘用國際級教
  練作業要點;新名稱: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全國性體育團體聘用國
  際級教練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十七日運動部運法(一)字 1141250006A  號
  令發布涉及運動部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一百
  十四年九月九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運動部及所屬機關承接辦理
7.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五月四日運動部運競(二)字第 1150301018A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全國性體育團體聘用國際級教練作
  業要點;新名稱: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全國性運動團體聘用國際級
  教練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