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八日教育部(90)台體字第 90029044 號函訂定發
布全文 8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十九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
050014188B 號令修正發布第 1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一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
070019671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各級學校運動會舉辦要點;新名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
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運動會舉辦要點)
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十七日運動部運法(一)字 1141250006A 號
令發布涉及運動部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一百
十四年九月九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運動部及所屬機關承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