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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運動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承辦全民運動會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4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5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運授全部字第1150100275A號 令
法規體系: 全民運動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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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十九日教育部臺教授體字第 1110014460A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十七日運動部運法(一)字 1141250006A  號
  令發布涉及運動部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一百
  十四年九月九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運動部及所屬機關承接辦理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五月二十七日運動部運授全部字第 1150100275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承辦全民運動會要點;新名
  稱:運動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承辦全民運動會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