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發展地方特色運動觀光遊程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8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5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運產(四)字第1150400551A號 令
法規體系: 產業及科技目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二十七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70030105B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十七日運動部運法(一)字 1141250006A  號
  令發布涉及運動部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一百
  十四年九月九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運動部及所屬機關承接辦理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五月二十日運動部運產(四)字第 1150400551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9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發展地方
  特色運動觀光遊程實施要點;新名稱: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直轄市
  縣(市)政府推動發展地方特色運動觀光遊程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