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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非都市土地興設公有運動場館設施申請免受山坡地開發面積不得少於十公頃限制審議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3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4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運設(一)字第1150600429A號 令
法規體系: 設施規劃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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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九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40006244B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十七日運動部運法(一)字 1141250006A  號
  令發布涉及運動部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一百
  十四年九月九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運動部及所屬機關承接辦理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四日運動部運設(一)字第 1150600429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7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