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秘字第 0880000
09841 號書函訂定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八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秘字第 0930000620
號書函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秘字第 0950012
821 號函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九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秘字第 0990016051
號書函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八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秘(一)字第 103
0010110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十四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秘(二)字第 1
060010777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秘(二)字第
1090035020B 號令修正發布第 3、6、11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秘(二)字第
1120021152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十七日運動部運法(一)字 1141250006A 號
令發布涉及運動部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一百
十四年九月九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運動部及所屬機關承接辦理
9.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二十七日運動部運秘(二)字第 1140750368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