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台八十八體委競字第
005659 號函訂定全文 13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十五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099002407
9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七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二)字第 102
0004420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二)字第
1040011777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一百零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十七日運動部運法(一)字 1141250006A 號
令發布涉及運動部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一百
十四年九月九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運動部及所屬機關承接辦理
5.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六月二十五日運動部運競(二)字第 1150301573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