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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運動選手輔導照顧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8 月 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7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運競(三)字第1150301644A號 令
法規體系: 競技運動目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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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0990018
  900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五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1000012235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八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一)字第 102
  0004442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
  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運動選手輔導照顧作業
  要點;新名稱: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運動選手輔導照顧作業
  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一)字第 1
  020021473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9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二年七月
  十九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運動選手輔導照顧作業要點
  ;新名稱: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運動選手輔導照顧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十七日運動部運法(一)字 1141250006A  號
  令發布涉及運動部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一百
  十四年九月九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運動部及所屬機關承接辦理
5.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六日運動部運競(三)字第 1150301644A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運動選手輔導照顧作業要點;新名
  稱: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運動選手輔導照顧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