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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身心障礙運動者培育照顧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8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5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運適(四)字第1150200271A號 令
法規體系: 適應運動目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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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二十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全字第 099001889
  6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十一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全字第 1000012311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七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全(二)字第 102
  0004330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4 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
  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金辦理身心障礙運動者培訓照
  顧作業要點;新名稱: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身心障礙運動者
  培訓照顧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30011802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4 點;並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身心障礙運動者培訓照顧作
  業要點;新名稱: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身心障礙運動者培育照顧作
  業要點)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二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70022200B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五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110050174A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5~7、9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十七日運動部運法(一)字 1141250006A  號
  令發布涉及運動部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一百
  十四年九月九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運動部及所屬機關承接辦理
7.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五月十八日運動部運適(四)字第 1150200271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身心障礙運動者培育照顧作業要點
  ;新名稱: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身心障礙運動者培育照顧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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