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十九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全字第 099001888
6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二十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全字第 1000012423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二十六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全(二)字第
1020004629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5 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
日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原住民及離島體育運動
人才培育作業要點;新名稱: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原住民及
離島體育運動人才培育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十日教育部臺教授體字第 1030006346B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5 點;並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原住民及離島體育運動人才
作業要點;新名稱: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原住民族體育運動人才培
育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