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有功教練獎勵審查會設置及審議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9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5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運適(四)字第1150200272A號 令
法規體系: 適應運動目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全字第 0980023
  861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9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十八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全(二)字第 1
  020004524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8 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三十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全(二)字第 1
  070030022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教練獎勵審定會設置及審議要點
  ;新名稱: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有功教練獎勵審查會設置及審議
  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全(二)字第
  1090038134B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十七日運動部運法(一)字 1141250006A  號
  令發布涉及運動部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一百
  十四年九月九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運動部及所屬機關承接辦理
5.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五月八日運動部運適(四)字第 1150200272A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