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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運動彩券發行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7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07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華總一義字第11400066121號
法規體系: 產業及科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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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160101  號令制定
  公布全文 29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體字第 0980075190 號令
  發布定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01658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1、29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2  條所列屬「中央體育主管機關」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
  年一月一日起改由「教育部」管轄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9327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4、13、20、22、23、24、25  條條文;並增訂第 21-1、
  23-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50014016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8、21 條條文;並刪除第 28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90006481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7、10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但第 10 條第 1  項修正
  規定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十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10004974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2、7、10~12、18、19、24 條條文;增訂第 23-2 條條文
  ;並自公布日施行,但第 10 條第 1  項修正規定,自第三屆運動彩券
  經銷商之遴選適用之
7.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40006612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1、21-1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