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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運動部辦理運動從業人員急難濟助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12 月 0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5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運綜(一)字第1150100276A號 令
法規體系: 綜合規劃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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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八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綜字第 092002227
  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點;並自發布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八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綜(一)字第 102
  0004523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
  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辦理體育從業人員急難濟助作業要點;新
  名稱:教育部體育署辦理體育從業人員急難濟助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十七日運動部運法(一)字 1141250006A  號
  令發布涉及運動部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一百
  十四年九月九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運動部及所屬機關承接辦理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五月十九日運動部運綜(一)字第 1150100276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體育署辦理體育從業人員急難濟助作業要點;新名稱
  :運動部辦理運動從業人員急難濟助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