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九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90)台體委競字第 00048
4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本會核定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0920010
8456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本會核定日起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六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一)字第 102
0004353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十九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90027289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專任運動教練獎懲考評要點;新名稱:專任運動教練考評獎
懲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