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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推展員工體育休閒活動獎勵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3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4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體部字第1070011459B號
法規體系: 全民運動目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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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89)台體委全字第 003
  32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十六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91)體委全字第 091
  000116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3  條第 1  項序文、第 4  條第 1  項序文、第 3  款、第 
  2 項、第 5  條、第 6  條所列屬「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改由「教育部」管轄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三十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60008926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九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70011459B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2、4  條條文
  (原名稱:機關團體企業機構推展員工體育休閒活動獎勵辦法;新名稱
  :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推展員工體育休閒活動獎勵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