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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12.21 16:4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運動部辦理國際運動交流活動補助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4 年 12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運國(四)字第1140550362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際事務目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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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運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辦理國際運動交流活動推動及補助辦法(
    以下簡稱本辦法)之補助規定,特訂定本要點。

二、運動團體應於申請補助之前一年度,於指定期間內,檢附次年度工作
    計畫總表(附表一)及分表(附表二至附表四)報核定後,報核定後
    ,始得依本辦法及本要點規定,申請補助。但情形特殊,未及於前一
    年度申請者,不在此限。

三、依本要點申請補助之種類、補助項目與基準、應檢附之文件、資料如
    ,規定如下:

資料來源:運動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